建议收藏!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11-17     访问次数:1874     信息来源:产科     【字体:  


《出生医学证明》

被称为“人生第一证” 

涉及到生育保险报销及以后孩子上户口、

预防接种、上学等一系列问题,

办理出生证需提供哪些资料

出生证遗失后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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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ONE

1《出生医学证明》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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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等自然状况;

(二)证明新生儿与其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

(三)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四)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五)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2《出生医学证明》其法津效力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它是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之一。


出生医学证明首发和补发流程


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对象: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婴儿。


一、申办方式: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有自助申办窗口申办两种方式,按家属需求和申办的条件要求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办理即可。


二、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自助申办。

在湖南省助产机构出生六个月之内婚生新生儿,符合省内落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并要求在湖南省落户、参保的,可以由其母亲在“湘易办APP”在线申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新生儿未取名、母亲身份不明、父母一方为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无效等情况暂不纳入),根据系统提示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结婚证和父母双方户口簿。

(二)窗口申办。

应提交:

1.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新生儿母亲申领的,还应提交由新生儿母亲出具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3.依据《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出具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一)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新生儿名字用字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确认打印,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二)申领人(新生儿母亲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后果,由申领人自己承担。

(三)《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将需提供《亲子关系声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办理。

(四)《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和存根,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

(五)进入线上自助申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流程的,《出生医学证明》打印出证后, 副页加盖“已通过湖南省 ‘一件事一次办’  申请落户” 印章, 未裁切的正页与副页邮寄到申领人指定的地址。

(六)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 正页与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视为无效证件。

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指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后,由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津市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统一在津市市妇幼保健院办理。

补发需提交资料:

1.遗失声明书;

2.补发申请表;

3.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及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由原签发单位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病历资料复印件;

5.原签发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6.提供一个月之内市或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申明报纸整版原件。

7.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审查确定:新生儿出生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以上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资料齐全,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



我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


办证时间:每周一、周二、周四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办证地点:门诊大楼三楼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室

咨询电话:0736—421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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